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出站博士后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出站博士后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的前身是1969年成立的卫生部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抗疟新药研究课题组,2016年成立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所属非法人机构,挂靠中药研究所,与中药研究所一体化发展。中心下设化学研究室、药理研究室、资源研究室、合成生物学研究室、应用发展研究室和平台部6个业务科室。2021年青蒿素研究团队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青蒿素与创新中药”被列为院科技创新工程55个基础/优势学科之一,培育有“中药化学生物学”交叉创新学科,于2023年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青蒿素与抗疟药物研究、中药活性成分作用机制及合成生物学研究、中药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中药资源与中药创新药物及健康产品研究等。近年来在青蒿素抗疟机理研究、黄花蒿(青蒿)新品种培育、抗疟新药开发等方面取得系列成果,在《New England Medicine Journal》《Lancet》《Lancet Infectious diseases》《Nature Nanotechnology》等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热爱中医药事业;
(七)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突出的科研业绩,在生物医药及相关领域取得代表性成果;
(八)在国内博士后工作站或流动站全职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当前为在站状态,能够于2025年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并报到入职,非京籍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博士后出站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中国中医科学院(以下简称“科学院”)出站博士后,还须满足科学院规定的留院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六)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岗位编号 | 招聘部门 | 岗位 类别 | 人员类别 | 需求人数 | 专业要求 |
01 | 药理研究室 | 专技岗 | 出站博士后 | 1 | 药学类、中药学类、生物学类、化学类、基础医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及相关专业 |
02 | 资源研究室 | 专技岗 | 出站博士后 | 1 | 药学类、中药学类、生物学类、化学类、基础医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及相关专业 |
03 | 合成生物学研究室 | 专技岗 | 出站博士后 | 1 | 药学类、中药学类、生物学类、化学类、基础医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及相关专业 |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填写《青蒿素研究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1)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不能更改格式)、承诺书(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以及相关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承担科研项目任务书以及取得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等的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按“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出站博士后+在站单位”的格式命名应聘材料以及邮件标题。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以收到邮件日期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时间:预计为2025年3—4月。
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个人答辩两个环节。
面试相关信息将于考试前在中药所网站(网址:http://www.icmm.ac.cn)上公布。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以对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通过面试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预计2024年3—4月,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或正规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考察:预计2024年3—4月,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并报中药所党委批准后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等情况,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中药所党委批准后,在中药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科学院批准后,按照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我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4093221。
(三)我单位将在中药所网站发布面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关注。
(四)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9715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附件1:青蒿素研究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青蒿素研究中心诚信承诺书
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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