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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始建于1955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一所国家级研究中药的专门机构。自1983年起被确认为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合作中心。
中药研究所经过六十年的科学研究实践,培养造就了一批从事文献、中药资源及品种鉴定、化学、质量标准、炮制、制剂、药理、毒理和新药研发等的科技骨干。全所现有职工500余人,设有中药理论与本草文献研究中心、生药研究中心、中药化学研究中心、分析化学研究中心、中药制剂研究中心、中药炮制研究中心、中药药代动力学研究中心、中药药理研究中心、生物力药理学研究中心、中药安全评价中心(GLP)、中药注射剂安全性研究中心、中药新药研发中心、中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中药数据中心、整合中药学研究中心、雾化吸入制剂研究中心和中药质量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拥有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办国家级学术期刊《中国中药杂志》、《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及科普期刊《家庭中医药》。设有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及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药学博士后流动站。
2015年我所屠呦呦研究员荣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单位网址:http://www.icmm.ac.cn/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热爱中医药事业;
(六)岗位1、3、4需具有北京市居民户籍;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序号 招聘部门 岗位 专业 需求人数 学历等其他要求
1 分析化学研究中心 科研岗(急需短缺专业) 中药学(外来药与民族药研究方向) 1 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有从事外来药用资源与少数民族药用资源研究的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同时满足《中药研究所关于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中有关引进急需短缺专业人才的要求(具体见备注)。
2 中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 科研岗 中药学 1 2021年博士后出站人员,同时满足中国中医科学院和中药研究所博士后人员留所要求。
3 中药安全评价中心(GLP) 科研岗 中医学、中药学、药理学、毒理学或相关专业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的药品申报经历和3年以上的实验室管理经验,有动物医学背景者优先考虑。
4 所长办公室 管理岗(国际合作) 英语专业 1 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英语专业八级。具有中医药外事工作经历者优先。
 
注:1. 《中药研究所关于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引进的急需短缺专业人才需至少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中的两项: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负责人,且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2)近五年获得国家级奖励前五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名;或国家一级学会奖励一等奖第一名;
(3)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分区一区杂志发表论文,且出版专业性著作(独著);或发表SCI论文IF大于5。
2.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留用条件:
在符合(1)、(2)条件的基础上,须同时满足(3)、(4)、(5)要求之一。
(1)年龄不超过37周岁。
(2)动态考核结果等次均为优秀。
(3)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本人为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本人为项目负责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培优”计划其中之一或多项资助。
(4)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与研究工作相关影响因子在3.0及以上的SCI研究论文1篇。
(5)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医药卫生类)发表两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排名前三)。
中药研究所博士后留所条件:
博士后在站期间,作为第一课题负责人获得横向课题支持经费≥100万(合作导师为第二负责人,在博士后离所后负责技术合同的实施);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影响因子≥5.0的SCI论文(等同于SCI论文影响因子≥10.0的并列第一作者排名靠后者);以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以上条件达到两次(其中,SCI论文影响因子≥10.0第一作者相当于2篇影响因子≥5.0的SCI论文)。
3. 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填写《中药研究所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不能更改格式)与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ysrsc@icmm.ac.cn,请按“序号+招聘部门+姓名” 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6日17:00,以收到邮件日期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考试或考核。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所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或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组织招聘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一)考试
中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中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科研岗和所长办公室管理岗的应聘人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设定60分为面试准入分数线,各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面试人员。若出现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之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核
分析化学研究中心科研岗为我单位急需、短缺专业人才岗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药研究所关于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中药人字〔2021〕61号)等文件,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考核方式拟为召开专家会,由应聘人员现场答辩,专家打分。考核分数采用百分制。
考试、考核相关信息、进入笔试、面试及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中药研究所官网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考试总成绩或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由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icmm.ac.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2、我单位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icmm.ac.cn/)发布面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关注。
3、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4093221。
4、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5、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上述时间节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93090
邮 箱: zysrsc@icmm.ac.cn
地 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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