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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中药研究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思想品德(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组织管理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所领导担任组长。
1.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中药研究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 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遴选组织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加复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
3. 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场地、设备等;
4. 严肃招生纪律,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三、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考生需提供的电子版审核材料(可扫描为PDF格式或拍照保存为JPG格式):
2023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纸质版(2023年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材料)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专家推荐书2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并密封、签名)。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单位加盖红章)和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往届生提供学士学历位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开题报告、简介或研究进展。
6. 近3个月1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照片粘贴处)。
7. 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8.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简表(网上报名生成自行打印)。
9.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10. 自我评价和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书(请结合拟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11.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其他资料
1. 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件(审核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3. 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 考生亲笔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 应届生需出具《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应届生证明》,往届生需出具《2023年博士研究生往届生开具复试函》;
6. 《2023年博士研究生自我评价表》;
7. 《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
以上材料均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中药研究所教育管理处邮箱(zysjyglc@icmm.ac.cn),纸质版材料现场审核。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
入学后复审,入学后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时间及内容
 
时间 内容 地点
5月29日
8:30-9:30
资格审核 中药研究所三层大会议室
5月29日
10:00-11:30
专业课笔试 中药研究所三层大会议室
5月30日
9:00-17:00
综合面试 中药研究所三层大/小会议室
 
五、内容与要求
1. 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测试。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实验技能考核及综合素质测试均通过综合面试进行,均为口述作答。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在调剂和师生双选阶段需要加试的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 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外语占10%,专业笔试占30%,临床、技能、专业基础占20%,综合素质面试占40%。
(2)初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为100分。
(3)录取总成绩200分(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原则
1. 实行差额复试。
2. 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
3. 复试总成绩和复试专业课测试单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成绩单科按百分制,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参加复试资格。
7. 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虚假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体检
待定
八、监督和复议
1. 中药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选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2.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监督小组进行调查解决。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部门:教育管理处 办公电话:010-64032656
投诉及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6409322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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